書名:追風箏的孩子    The  Kite  Runner
作者:卡勒得˙胡塞尼( Khaled  Hosseini )
出版公司:木馬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閱讀者:211  24號   張采文
 
心得:
   
    故事發生在阿富汗----一個戰亂肆虐的國家。有一位12歲富家少爺,和一位年齡相仿的僕人總是玩在一起,感情很好。
 
    僕人(哈山),因為自己看不懂任何文字,所以對少爺(阿米爾)非常尊敬,因為阿米爾識字,所以哈山常常為了阿米爾,去做任何事討他開心。
 
    主角們住的地方----喀布爾,每年冬天都會舉辦「放風箏大賽」,阿米爾因從未得過自己爸爸的一句讚許,所以讓哈山去追風箏,未料哈山卻被不良少年圍毆,阿米爾看到了,卻未出手相救。
 
    不良少年走了之後,哈山知道阿米爾在看,一樣拿著收獲品----一個藍色的風箏給阿米爾。還強忍著傷痛,笑容滿面的恭喜阿米爾。但阿米爾卻認為這是哈山虛偽的表像。之後兩人感情越來越疏遠....。
 
    隨即而來的是一場毫無人性的戰爭,戰爭爆發前哈山已搬到另一個地方,而阿米爾也隨著他爸爸逃亡去美國
 
    二十年後,阿米爾得知哈山已被敵軍以槍斃的方式而死的消息,決定踏上回去故鄉的路,為自己所犯的錯,找尋彌補之路....。
  
    看完這本書,內容雖然沒有很光鮮亮麗的情節,幾乎都很灰暗。但在這灰暗的文字間,參夾著純真且高尚的情結----朋友間互不相瞞,彼此真心對待的友誼!在無情奪去許多生命的戰爭中,作者突顯的是哈山阿米爾這兩個雖多年心結未解的朋友,在一次叛亂中,哈山還是為了阿米爾,無悔的犧牲了他寶貴的生命。
 
    這一段,很明顯是這本書之中的光亮面,使我們瞭解到哈山所擁有的高尚情操!其中有一句話,使我印象非常深刻,那句話是哈山阿米爾說的:「為你,千千萬萬遍。」 這句話,令我非常感動。為什麼哈山能這樣對阿米爾付出?這樣付出,對哈山有什麼好處?這都是需要我們去探討的。
 
    在這國中時期,每個人最重要的是同儕間的支持與鼓勵,需要一個知心朋友來陪你談天說地,也許...現在的我們並不能為自己的朋友奉獻什麼,奉獻時間、奉獻精力、甚至是奉獻生命。但是,現在我們能做到的,就是珍惜你身邊的人、事、物,並好好的對待你的朋友,讓我們也能像哈山無怨無悔,像阿米爾願意彌補過錯,真心對待的好朋友!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讀後感
 
閱讀者:211  9號   林百尉
 
大意 :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一書,出於美國知名體育專欄記者作家──米奇 艾爾邦(Mitch  Albom),試著感受作者,我們不難看出,即使作者身披著十度被美國美聯社票選為「美國最佳體育專欄作家」如此殊榮,事實上卻一直浮沉於塵世中,為了工作而工作,為了生存而生存,幾乎失去一切年少時的理想抱負,就在此時他意外地在電視中看見有關他大學最喜愛的教授──墨瑞(Morrie)的報導,改變了他既有的生活,再加上突如其來的罷工示威活動,使得米奇有機會探視他十六年來鮮有聯絡的「教練」,就在教授生命走到盡頭之際,米奇依著病床,重拾大學時代的感覺,上了教授一生的最後一門科目。這門課沒有課本,卻涵括了許多課題,包括愛、工作、家庭、年老及死亡。上這門課的只有一個學生—米奇,課程總是在星期二進行。墨瑞教授在生命的終點線前,教導他最愛的學生死亡的智慧和生命的意義。

讀後心得 :

  有時很難想像,看著自己一天天地接近死亡,是一種什麼滋味,特別是這種「接近」可以「感覺」得到的時候。身處其中的墨瑞是這樣看待的,「若有必要的話,我會好好哭上一場,但哭過後我會專注在生命中仍未失去的種種好東西上面:來看我的人,我聽到的事情……」「看著自己的身體慢慢萎縮至死,是很可怕,但這也很可喜,因為我有充分的時間說再見。不是每個人都如此幸運。」

  墨瑞的幽默樂觀和對生命的熱情,伴隨他的處境,讀來格外令人感動。這個垂死的老人向一個年輕夥伴傳達,真正的可怕不是在於生命結束,而是活著卻不知所做為何。其實有很多人已在心理上死去了。
 
  米奇在書中說他的老教授一直喜歡跳舞。「音樂並不重要,不管是搖滾、大樂團或藍調,他來者不拒。他會閉上眼睛,臉上掛著幸福的微笑,開始有韻律地手舞足蹈起來。」而且,「當墨瑞和你在一起,他是真的和你在一起。他會直看進你眼裡,聆聽你講話,彷彿全世界只剩下你們兩人。」
 
  「生命中最要緊的事,是學著付出愛,以及接受愛。
 
  生命中什麼是最要緊的事,可能每個人的答案都不同,也可能大多數人都還沒找到自己的答案。米奇在社會中沈浮了十六年,擁有了名聲、權利,和財富,直到他再度與老教授重逢,才發現自己生命的意義。《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柔軟了他因世故而冷漠的心,更提供我們一個重新檢視自己生活和價值觀的角度。



拾椹供親的蔡順讀後感
書名:三十六孝
出版公司:陽銘出版社
閱讀者:211  18號   王鈞平
 
心得:
   
    蔡順從小和母親倆相依為命,處境十分困窘,再加上兵荒馬亂,戰爭不斷,使得大家的生活更加動盪不安。
 
    蔡順是個體恤母親的好孩子,為了不讓母親操勞過度,於是把生活的重擔完全扛在自己肩上。每天天剛破曉,他便出門上山砍柴,在送到市場賺取微薄的生活費,用以養家糊口;另外,他也會到深山採取桑椹,他總是提著兩個籃子,分別裝著香甜和苦澀的桑椹,紅而香甜的留給母親,綠而苦澀的則留給自己。
 
    有一天,不巧,遇到了兩個紅眉毛的大漢,揪著他的衣領問道:「你採桑椹做什麼?」蔡順一五一十地把實情告訴他們,強盜聽了這一番話,深覺既慚愧又感動,因此決定改過向善。
 
    蔡順是個孝順,且臨危不亂的好孩子。「孝順」這一詞,是要我們能體恤父母對孩子們的關懷與照顧,而父母的關心是不打烊的,是無時無刻的,然而在現今的社會中,「孝順」這一詞又算什麼呢?在一些不孝的人眼中,那只不過是兩各字組成的詞語罷了,根本無其他意義,更不可能去實踐。
 
    蔡順從小就能體諒母親的辛苦,在歲月的摧殘下,他知道母親的牙齒變得脆弱,較不能咀嚼堅硬的食物時,便把香甜且軟嫩的桑椹留給母親,這份孝心真是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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