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圖書室目的在培養學生喜歡閱讀並利用閱讀能力,蒐集歸納分析資料;進而能與同學分享閱讀心得。
二、本校圖書借還書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第一節下課至第三節下課,及下午第五節下課至第七節下課時間。
三、學生憑借書證借閱圖書,每次以三冊為限,教職員工每次可借圖書五冊。借閱時間以一週為限,期滿得續借一次。
四、班級使用圖書室時,請事先至設備組登記,同一時段以一個班級為限,進入圖書室時老師請在場指導,並請同學拿借書尺,圖書閱讀完畢應自行將圖書放回原位。
五、進入圖書室時,除筆記本等文具外,私有書籍及書包請勿攜入,貴重物品應妥為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六、在圖書室內須衣著整齊,保持安靜、整潔,不得亂丟紙屑、奔跑或有飲食、睡眠等情形。
七、借閱圖書逾期不還者,停止其借書權(例:一本逾期五日,停借五日,以此累計)
八、借用圖書若有遺失、污損或撕毀等情事,借用者應購置相同圖書或照定價賠償。
九、下列圖書概不外借出館外:
(一)參考工具書(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珍本等)。
(二)當期新到期刊。
(三)其他特殊圖書。
十、本管理辦法經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四張犁國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